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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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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委会
 
        辽宁师范大学妇女委员会(简称妇委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的妇女群众组织,是学校党政与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党委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依靠力量。辽宁师范大学妇女委员会是在校党委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和开展妇女工作,并接受省、市妇联的领导和业务指导。  
        2011年12月经校党委讨论,成立了辽宁师范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2012年3月8日,学校召开了辽宁师范大学首届妇女工作委员会成立仪式和揭牌仪式,辽宁师范大学首届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由杨华担任,曲颖任副主任。辽宁师范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邵岩担任。35名素质好、能力强、愿意为大家服务的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当选为辽宁师范大学首届妇女工作委员会委员。2016年7月,学校党委任命赵丽军为校工会副主席兼妇委会主任。2018年4月,由工会办公室主任陈晓庆兼任妇委会办公室主任。 
        2020年12月18日,学校召开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妇女委员会。包淑兰、曲建辉、刘林林、孙云笑、赵丽军当选为我校第二届妇女委员会委员。代表大会结束后召开了第二届妇女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经过民主选举,赵丽军同志当选为辽宁师范大学第二届妇女委员会主任。2022年8月3日,学校召开了第二届妇女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经过民主选举,刘丽颖同志当选为第二届妇女委员会主任。
        辽宁师范大学妇女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校党委和上级妇联组织的各项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强化思想引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发挥优势、促进家庭文明,坚持妇女为本、突出精准服务,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改革创新,团结带领广大妇女为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